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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上课要简单,明了和客观
由于上课是针对个体而言的,因此,简单必须是给学生上课的首要特征。但丁给教师们提出过一个很好的建议,他说:“让你说的每句话都要算数。”我们越是少说废话,那么我们上课就越是精彩。教师在准备上课的时候,她应该特别注意考虑和衡量她说的每句话是否有价值。
“儿童之家”给学生上课的另一个特点就是明了。教师必须免去那些不合事实的内容,注意在讲课时要掌握分寸,不要得意忘形。这也包括在简单这一特点之中。第二个特点和第一个特点其实是密切相关的,因此,教师在选用词语的时候,要尽可能地简单易懂、符合事实。
第三个特点就是要客观。在讲课的时候,教师要将自身的个性收敛起来。在她希望讲述一件事情以引起孩子的注意力时,一定要保持事情的真实性。教师应当认识到,简练易懂的授课内容就是对客观对象的解释以及怎样让孩子使用的说明。
教师在上课的时候,其授课的基本指导方法必须是观察法,其中包括让孩子得到并了解自由的概念。因此教师应当观察孩子是否对观察的对象感兴趣,以及他是如何对它感兴趣的,对它感兴趣的时间能保持多久等,甚至去注意观察他脸上的表情。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教师在观察的过程中要避免违背自由的原则,因为如果她冒犯了孩子的自由,就会使孩子的努力变得不自然、不真实,那么她就再也无法了解什么是孩子的自然行为了。
如果教师严格地按照简单、明了和客观真实的要求去给孩子们讲课,而孩子们还是没有理解课堂的内容,不能接受教师对客观对象的解释,那么这时教师就必须注意两件事情:第一,不要再重复这样的课堂内容;第二,不要让孩子感到他自己犯了错误,或者感到老师不理解他的意思。因为这样话,就会诱使他故意努力去理解,这样当她对孩子进行心理观察时,孩子的真实情形会发生变化,从而得不到真实的观察结果。
我可以举几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让我们假设,老师希望教会一个孩子识别两种颜色——红色和蓝色。她想要引起孩子对颜色的注意,于是说:“看这个!”为了教会孩子这两种颜色,她先将红色给孩子看,还提高声音并且特别慢而清晰地说:“这个是红色。”然后将另一种颜色给孩子看,说“这个是蓝色。”为了使孩子能够理解颜色的概念,老师就对孩子说:“请把红色的给我”或者说:“把蓝色的给我”。如果孩子在学的时候犯了错误,这时老师就不应该重复和坚持了,她应该对孩子表示友好,比如给孩子一个微笑,然后将那些颜色拿开。
一般老师认为,这样上课过于简单,他们对此感到很吃惊。他们经常说,谁都知道那么做!的确,这就又有点象克里斯托夫·哥伦布的鸡蛋理论了。但是事实是,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怎么去做这种简单的事情(即简单地上课)。一个人要控制自己的行为,使他的行为符合标准,并且简单、明了、客观,实际上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尤其对那些习惯了用旧式方法教学的老师更是如此。那些老师经常对孩子说一些多余的话,甚至有时是说假话。例如,在公立学校教课的一个老师经常来我们这里上集体课。这个老师在上集体课的时候对那些简单的东西都要作特别的解释,并迫使孩子认真听他讲课。可能不是所有孩子都很愿意听他这样讲课,这时这个老师可能会以这种方式来上课:“孩子们,看你们能不能猜出我手中有什么东西!”她明知道孩子肯定猜不出来,但她这样做其实是通过一种错误的方式来吸引孩子的注意。然后她可能会说:“孩子们,看看外面的天空。你以前看到过它吗?你以前从来没有在晚上当星星闪耀的时候注意过它吗?不!看我的围裙,你知道它是什么颜色吗?它的颜色看起来不是和天空的颜色一样吗?好,看看我手里的颜色。它是和天空、围裙一样的颜色。它就是蓝色。现在看一下你周围,看看你是否能找到颜色是蓝色的东西。你知道樱桃的颜色是什么样的吗?还有壁炉里燃烧的木炭是什么颜色?”诸如此类,等等。
这样一来,当孩子们白费劲地猜了一阵以后,脑子里会转着一大堆概念:天空呀,围裙呀,樱桃呀,等等。孩子们很难从这些让他困惑的词语里简单明白地分辨出哪个才是这堂课的主要内容,即识别红和蓝两种颜色。这对他们来说,要具有这种选择和分辨能力,几乎是不可能的,他们还跟不上这么冗长的讲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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